部门动态
我市牵头起草的个体防护装备领域国家强制性标准正式发布
- 信息来源:市市场监管局
- 发布日期:2025-07-10 16:53
- 浏览次数:
近日,由应急管理部提出、泰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牵头起草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 31420-2025《个体防护装备有毒有害及限量物质要求》正式发布,于2026年7月1日起实施。
标准填补了国内空白,形成覆盖头部防护、眼面部防护、听力防护、呼吸防护、手部防护、足部防护、坠落防护和防护服装等8大类个体防护装备领域的强制性通用规范。
标准依据不同材质,明确总铅、总镉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(PBB)、多溴二苯醚(PBDE)、邻苯二甲酸酯、甲醛含量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、镍释放量、禁/限用阻燃剂、烷基酚、烷基酚聚氧乙烯醚、多氯苯酚等13种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及其检测方法,有力推进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体系建设,实现个体防护装备制造、监管有标可依、有据可查。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